受理范围 |
1、常住地、工作地及户籍所在地为上海、浙江、江苏、安徽; 2、户籍所在地为其他地区者,另提供以上4地已有6个月记录的有效暂住证或居住证复印件。暂住证和居住证样图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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★中国大陆因私护照(学龄前儿童) |
1、行程结束后至少还有6个月有效期; 2、若换发过护照,提供最近的一本旧护照原件;若这本旧护照遗失,提供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开具的英文遗失说明; 3、护照至少留有1页空白签证页,不含备注页; 4、须有中文签名,可由父母代签名(不可用铅笔); 5、不接收6个月内有埃及拒签记录的护照。 |
★照片(2张) | 近6个月内的2寸(3.5cmx4.5cm)白底彩照2张,须一致(照片背后用铅笔写姓名)。 |
★资产证明(学生/学龄前儿童) |
银行开具的已有3个月存入期的至少3万元/人的定期存款证明原件,存款证明必须注明已冻结,冻结期到归国后2个月。 备注: 1、如果存入期不满3个月(以截止收材料日期为限),可提供余额在3万元以上且冻结到归国后3个月的存款证明原件。 2、可提供父/母名下的资产证明(存款证明必须是3万/人),但需同时提供关系证明,例如能体现关系的户口本整本复印件、出生证明复印件或者中英文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。 |
★同行关系证明(18周岁以下者提供) |
1、中英文亲属关系公证书; 2、如与父母一方出行,另提供不出行一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及亲笔签名的英文同意信公证书;英文同意信 3、如父母均不出行,另提供不出行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及亲笔签名的英文委托公证书;英文委托书 4、亲属关系公证书申请人必须为儿童本人。亲属关系公证书 |
★个人信息表(学龄前儿童) |
1、填写完整并中文签名,儿童可由父母代签名;个人信息表 2、填写的联系电话需保持畅通。 |
★签证申请表(学龄前儿童) |
1、下载并用A4纸正反面打印;签证申请表 2、无需填写,无需粘贴照片; 3、父亲或母亲签孩子姓名,并在签名后注(父代/母代)。申请表签字样本 |
其他注意事项 |
如需办理公证或认证: 1、材料及工作日等问题,提前咨询公证处电话:(021)62671882、(021)32170384; 2、公证完毕后,公证处会将装公证书的信封封口,并盖上外事办认证处的联系方式的公章(包括电话、地址、工作时间),请按上面的信息办理认证。 |